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人民锐评:严惩不贷!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
10月16日,备受关注的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对该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起事件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令人痛心。严厉制裁违法犯罪分子,既是公平正义的彰显,也再一次向社会释放强烈信号: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保持依法从严惩处高压态势不动摇。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万千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未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校园本是呵护幼苗的场所,然而涉案人员为了博取营销噱头,漠视生命健康、把法律底线抛诸脑后,最终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法网恢恢,罪责难逃。以法律之剑,用最严厉刑罚追责,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更是群众的热切期盼。
司法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个案惩戒,不仅是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更是在于形成广泛震慑和警示,从而破除“侥幸心理”“逐利妄为”错误思想。以案为鉴,还要在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上下功夫。
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就要始终保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高压态势。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稳中向好。但也要清醒看到,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具有隐蔽性、反复性、链条性特点,安全形势不容放松。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触碰食品安全红线,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法治是守护食品安全的坚实屏障,从严执法司法是整治乱象的有力抓手。对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执法、司法机关要下猛药、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刑罚惩戒大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形成有力震慑,倒逼生产经营者知敬畏、守底线。
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