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3 11:26:13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5〕56号)文件中关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冷链物流星级资质企业的复核期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通告之日起,每三年复核一次。按照已发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五批通过两次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第十一批通过一次复核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第十七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已进入复核期(2027年2月到期),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二十三批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核期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应在接到本通知两个月内提交复核申请。中央企业提交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提交企业所在地的地方评估办,企业所在地未设地方评估办的,提交中物联评估办。本次复核全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企业应使用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登录名)登录进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星级冷链网上申报系统”,http://ll.chinawuliu.com.cn)发起复核申请,按要求填报或上传申请材料,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企业可联系中物联评估办(010-83775627/5630/5631、zwlpgb@vip.163.com)进行查询或重置,请不要随意重复注册。同时,将一份在指定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表(申请表模板可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企业评估页面进行下载或向相关评估办索取),报送相关评估办。
二、复核评定工作。中物联评估办根据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复核材料决定是否安排现场复核评估,中物联评估办负责下达复核计划及评审任务通知书,评估组成员由2-3名审核员组成,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
